繳費期滿可將所繳保費領回,等於用保費的利息就買到了終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險!
投保年齡為0歲~60歲,最低投保金額為新臺幣30萬元;最高投保金額為400萬元。
1. 繳費期滿給付1.03倍應繳保費總和
所繳保費到期領回,等於用所繳保費的利息買保險
2. 終身享有意外傷害事故保障
定期繳納,終身享有意外險保障
3. 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,最高可享5倍保障
航空意外5倍保障,不用急急忙忙在機場買保險
4. 遭受天然災害意外事故,最高可享5倍保障
水陸、颱風、洪水意外3倍保障,雷擊意外5倍保障
5. 發生意外住院期間,每日按日額給付
意外醫療保障到80歲
6. 享有重症燒燙傷保障
加護病房、燒燙傷病房每日3倍日額給付
以購賣20年期,保障100萬元為例,保險利益如下:
於保險期間內發生事故 | 因意外事故 | | 繳費期間內 | 繳費期滿 |
「一般意外」身故或第一級殘廢 | 100萬+應繳保費總和 | 100萬 | ||
「一般意外」第二級殘廢至第十一級殘廢 | 100萬*依殘廢等級表給付比例 | |||
水陸、颱風、洪水意外身故或第一級殘廢 | 300萬+應繳保費總和 | 300萬 | ||
水陸意外身故或第一級殘廢 | 300萬*依殘廢等級表給付比例 | |||
航空、雷擊意外身故或第一級殘廢 | 500萬+應繳保費總和 | 500萬 | ||
航空意外第二級至第十一級殘廢 | 500萬*依殘廢等級表給付比例 | |||
重症燒燙傷 | 100萬*25%(限領取一次) | |||
傷害住院(保險年齡達80歲前) | 1000元*住院日數(單次上限90日) | |||
加護病房、燒燙傷病房(保險年齡達80歲前) | 1000元*住院日數(單次上限90日) | |||
非意外身故或第一級殘廢 | 應繳保費總額*1.03+傷害險部分之解約金 | 傷害險部分之解約金 | ||
繳費期間屆滿且被保險人仍生存者 | 應繳保費總額*1.03 |